1.负责综合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协调工作,统筹铁路、公路、水路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工作。
2.负责厅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办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归口管理厅法律顾问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按程序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
4.指导行业普法宣传工作。
5.牵头承担全省公路、水上“三乱”治理日常工作。
2.负责厅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承办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归口管理厅法律顾问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按程序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
4.指导行业普法宣传工作。
5.牵头承担全省公路、水上“三乱”治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