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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0s00/2024-145510 文号 湘政办函〔2024〕51号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 厅财务处
公开日期 2024-09-19 09: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登记号

关于白南、永新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及部分 高速公路收费站更名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4-09-19 09:56
信息来源:厅财务处
字号:【 】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白南、永新高速公路设站收费及怀新、吉怀、凤大高速公路部分收费站更名的请示》(湘交财务〔2024〕133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关于白南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一)同意白果至南岳(含衡山支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白南高速公路)设置衡山西主线收费站和岭坡、衡山北2个匝道收费站,并耒高速公路设置石湾匝道收费站(该收费站由湖南省白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刷)卡,出站刷卡收费。收费期限为30年(自该项目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

    (二)白南高速公路主线里程46.955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

    匝道按每个匝道0.5公里计费。岭坡二级连接线0.197公里、衡山北二级连接线0.273公里、石湾二级连接线0.720公里按实际里程50%计算收费里程。

    (三)白南高速公路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内由湖南省白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开通后并入全国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实行据实拆分,轧差结算。收费票据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发票,由省高速公路联网结算机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申领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关于永新高速公路设站收费

    (一)同意永州至新宁清江桥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永新高速公路)设置山口铺、东安、一渡水、巡田4个匝道收费站,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制式为封闭式,即进站发(刷)卡,出站刷卡收费。收费期限为30年(自该项目具备通车条件并履行规定程序后开通之日起计算)。

    (二)永新高速公路主线里程64.413公里按实际里程计费。匝道按每个匝道0.5公里计费。山口铺二级连接线0.160公里、东安二级连接线0.720公里、一渡水二级连接线0.420公里、巡田二级连接线0.345公里按实际里程的50%计算收费里程。

    (三)永新高速公路为经营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期内由湖南省永新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开通后并入全国高速公路网实行联网收费,按车辆所经实际路径路段里程收取车辆通行费。车辆通行费实行据实拆分,轧差结算。收费票据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湖南省车辆通行费发票,由省高速公路联网结算机构(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统一领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四)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允许免征的机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一律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关于怀新、吉怀、凤大高速公路有关收费站更名

    (一)同意怀新高速公路兴隆收费站更名为新晃收费站,吉怀高速公路凤凰收费站更名为凤凰北收费站,凤大高速公路南长城收费站更名为凤凰西收费站。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标识标牌的设置,同时做好收费站更名的宣传工作。



    附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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