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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 0540 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5-27 09:41
信息来源:厅运输处
字号:【 】

张立强等 2 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化代驾行业市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代驾服务是新兴事物,是通过网络预约平台撮合代驾人和客户完成交易的一种市场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平台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路面的管控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的发放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给平台公司经营者办理商事登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含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代驾平台企业无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代驾从业人员无须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综上,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我厅不是代驾平台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监管责任主体。下一步,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代驾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行业监管工作。
    一、关于加强代驾行业资质和资格审核、完善培训考核机制我厅完全赞同您提出的“公开代驾公司的资质和代驾人员的资格”“建立并完善代驾人员的上岗制度”等建议,希望代驾行业主管部门尽快明确准入门槛,建立代驾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并公开合规代驾人员信息或提供查询渠道,推动制定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涉及道路客运从业人员的,我厅将积极配合支持,共享相关信息,共同规范代驾市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关于完善代驾管理规定我厅完全赞同你们提出的“完善代驾行业经营管理规定和服务规范”的建议,如省级立法部门和代驾行业主管部门主导推进立法工作,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立法配合工作,合力构建代驾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三、关于严厉打击“黑代驾”市场我厅完全赞同你们提出的相关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代驾行业开展联合监管执法和清理整顿工作,共同加强代驾行业监管,配合建立健全行业信用体系,与行业主管部门一道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引导代驾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5 月 27 日



    联系人姓名、职务: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四级调研员苏瑛
    联系电话:0731-88770579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199 号
    邮政编码:41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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