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军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建设全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商省能源局和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职责分工
1.省直相关部门职责。《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省政府4号文件”)明确规定,发展改革(能源)部门负责牵头统筹充电设施行业发展规划、建设验收和运营监管,制订充电基础设施分类目录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并确定充电服务费收取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推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设施协调发展。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财政奖补资金,对奖补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推动充电设施的技术创新。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充电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制定充电设施选址技术导则。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充电设施的计量、质量监督(生产销售环节)、行业标准订立和服务收费价格监督管理。
2.交通运输部门职责。《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22〕80号)明确,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职责为指导协调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做好工程建设相关服务工作。省政府4号文件明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协调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公共交通停车场、交通枢纽等领域的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我厅工作推进情况
1.联合编制充电设施布局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根据部省要求,为统筹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厅联合省能源局、国家电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编制印发了《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湖南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下达了2022年-2025年全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性计划,确立了“规范引领、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的建设思路,构建了“省级统筹指导、市州推动落实、企业具体实施”的规划实施体系和“自建、共建共享、招商”等多种建设和运营模式。
2.有序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全面进行动员部署。2022年9月,我厅联合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召开了全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部署会,全面部署了2022-2025年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二是定期督导调度。省交通运输厅成立工作专班,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及时督导推进。三是联合现场办公。为解决充电桩外接电力难题,我厅与省能源局、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定期联合现场办公,对重要节点服务区的充电桩建设问题现场调度解决。截至7月31日,高速公路沿线已有146对服务区建成充电桩679根,充电车位1189个,覆盖率96%。据统计,截至5月30日全省普通公路沿线充电桩益阳建成76根、娄底53根、怀化74根、湘西10根、张家界57根,共计充电桩270根,长沙市政府已批复同意由长沙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实施,湘潭明确由市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市城发集团牵头实施,其余市州正在进行前期论证、与投资企业协商推进等工作。
3.合理推进交通网与能源网融合发展。2022年5月,我厅批复同意长株高速路域范围内依规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设施建设。该项目是湖南首个公路沿线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形式,在互通枢纽、路段分中心(站区)、高速边坡进行“高速公路 光、储、充多元化”的交能融合探索。项目建成后,平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电能650.1万千瓦时,相当于每年可节约标煤约2340吨,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482吨、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9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约98吨,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长株公司积极与省交通厅、省发改委沟通,厘清了一套适应湖南省政策的“高速公路光伏 ”的基建程序,为后续全面推广奠定了基础。目前,首期项目长株高速管理中心及黄花枢纽分布式光伏建设已完成50%,其中管理中心部分实现并网发电。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投资商的投资意愿不强。普通公路沿线充电桩项目大多分部在乡镇等人员稀少地区,项目回报率低、周期长,投资风险较大,加之项目布点过于分散,投产后运营维护难度大,投资基本亏损,甚至会面临后期运维困难和设备更新换代导致的瘫痪,各投资商普遍“挑肥拣瘦”,投资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市州政府统筹力度不够。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由属地政府统筹,需交通、发改、财政、国土、电力等部门相互支持配合,但部分市州仍是交通运输部在单打独斗,各部门之间协作机制尚未形成。有的市州普通公路沿线交通运输场所的土地资产分属不同部门,有的属于城投公司、有的属于国资委,交通运输部门利用既有公路用地和既有交通运输场所建设充电桩都存在困难。三是光伏产业发展缺乏政策支持。现阶段光伏发电除了自身消纳和平价上网外,不能通过市场化交易,因此光伏发电利润率较低,投资回报周期长,投资商投资积极性降低。另外,光伏备案政策收紧,省发改委暂停了未纳入全省“十四五”建设方案的“全额上网”小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给公路沿线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带来了困难。
二、代表建议回应
(一)关于“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全省公路充电基础设施网络”的建议。目前,国家层面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新能源电动汽车行业有相关行业标准,市场上不同品牌的充电基础设施的设计标准和技术参数基本上一致,基本能满足所有新能源车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众多职能部门,分工也各不相同,加之高速公路和服务区经营主体较多,属地政府主导思路也不一致,因此要做到全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外观标识一致、建设模式一致、运营维护一致、服务质量一致存在非常大的难度。但我们正朝这一方向不断努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我厅联合省能源局、国家电网湖南电力有限公司编制印发了《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湖南省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构建了“省级统筹指导、市州推动落实、企业具体实施”的规划实施体系;二是高速集团统一参建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已达70%以上;普通公路沿线充电桩建设,基本由属地交通投、城投等政府平台公司统建;三是全省所有已建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全部接入省能源局的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实行全省统一监管;国家电网开发了手机端应用“e充电”app,基本实现了“一个app 走遍全中国”的设计构想,率先实现“即插即充、无感支付”的智慧应用。四是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正在编制中。
(二)关于“整合资源,打造“湖南交通能源”品牌”的建议。充分利用公路资源,实施多元经营,做强路衍产业,打造“产业链支撑”,是公路经营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公路抵御风险、规避周期的有力武器,是公路主要收入与利润增长点,是未来公路产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厅积极探索交能融合发展,2022年5月,批复同意长株高速路域范围内依规开展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设施建设试点,是湖南首个公路沿线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全额上网、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形式,充分利用互通枢纽、路段分中心(站区)、高速边坡闲置公路用地进行“高速公路 光、储、充多元化”的交能融合探索。代表提出的利用公路沿线闲置土地打造“新能源发电设施 智能电网 充电站点”布局符合路衍经济发展思路,下一步将进一步支持鼓励公路沿线光伏发电项目布局建设。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代表提出的统一组织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新能源交通品牌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启发性。我厅作为该建议的主办部门,将依职责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光伏发电储能设施布局工作,并加强与建议代表沟通,与相关部门、企业一道,推动我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围绕代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尽快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2023年国庆节前,实现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同时推进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分公司办公楼等充电桩建设,作为高速公路充电保障的重要补充。二是结合节假日高峰充电需求逐步加密充电基础设施。认真分析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充电需求情况,制定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应急保障方案,及时加密重点服务区充电车位。三是加快推进普通公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协调省能源部门、国网省电力公司支持,通过三年时间(2023-2025),实现普通公路沿线交通运输站场充电基础设施基本覆盖,打造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线上线下”一张网。
(二)切实做好公路沿线充电服务保障。一是做好信息汇聚。督促各有关单位将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接入省能源局组织开发的智能服务平台,全面进行在线监管和运营分析,切实做好服务保障。二是做好信息发布。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充电信息“随手查”,实时推送全省高速服务区充电地图及信息网,实时查询全省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分布、车位数、空闲车位数等,引导公众合理出行。三是做好现场管理。规范现场充电秩序,采取现场引导、排队取号、温馨提示等举措杜绝油车占位、排队混乱等现象,提升充电桩使用效率。
(三)有序推进公路沿线合理布设光伏发电储电设施。加快我省交通网与能源网融合,鼓励在服务区、边坡、互通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将公路沿线土地资源和基础设施资源转化为公路及附属设施所需能源,并与市电等并网供电,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
(四)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发放。按照《湖南省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发放实施办法》,加快建设奖补资金发放,调动建设积极性。
(五)加强行业监督和考核。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维护情况分别纳入省对市州真抓实干考评、高速公路路况服务质量考评、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功能任务绩效考评,形成了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力。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支持!
附件:1.省能源局的会办意见
2.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会办意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