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海上交通事故等级划分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公布如下: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为3亿元以上。
二、重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为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
三、较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为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四、一般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标准为2000万元以下。
本标准中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