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交函〔2021〕380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近期,全国多个省市200余人感染新冠病毒,我省常德、长沙、张家界、株洲、益阳、湘西自治州、湘潭等地相继出现病例,本次疫情已锁定为传染性强、防控难度大的德尔塔变异病毒,疫情扩散风险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效阻断新冠病毒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最新版防疫指南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湖南省道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南省水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铁路专用线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详见附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方案有关要求,从严从细落实交通运输公共服务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对高风险岗位人员实行闭环或封闭管理,加密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频次。积极推进疫苗接种,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要实现全员接种。
三、切实减少人员流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种线下大型活动和会议;如非必要,减少出差,汇报工作通过电话方式。要倡导干部、职工及家属等非必要不聚集,不要前往涉疫地区,减少人员流动。
四、强化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织密防护网,督促相关管理、运营和服务单位迅速行动,及时查找疫情防控存在的漏洞,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附件:1.湖南省道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湖南省水路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3.湖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4.湖南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和铁路专用线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31日
抄送: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