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2016 年第 55 号令)第十一条受理条件: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 , 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3、履行服务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份数 | 来源渠道 | 填报须知 | 受理标准 | 是否需电子材料 |
1 | 服务格式条款、服务承诺 | 其他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 否 |
2 | 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 否 |
3 | 营业执照 | 证明材料 | 1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 否 |
4 | 履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 证明材料 | 1 | 政府部门核发 | 无 | 材料真实,内容齐全,自然人须签字,法人须盖公章 | 否 |
环节顺序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1 | 受理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2 | 初审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3 | 审核 | 2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4 | 公示 | 7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5 | 公告 | 7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
6 | 办结 | 1 工作日 | 按规定审查 |